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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工业园区“十四五”发展规划》
2022-05-10

工业园区是工业经济发展的“顶梁柱”,鄂尔多斯市工业经济要实现“学苏州、超榆林”,工业园区必须奋勇争先。“十三五”以来,鄂尔多斯市致力于做大园区产业规模、增强核心竞争力,推动生产要素、政策资源、政府服务向园区集聚倾斜,全市工业园区承载力和吸引力不断增强。为统筹园区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形成推进鄂尔多斯高质量、创新、绿色、开放发展的载体平台,进一步改善全市工业园区发展中产业聚集度不高、主导产业不突出、产业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特编制本规划,以指导鄂尔多斯市“十四五”工业园区发展。

本规划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优化调整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及鄂尔多斯市相关“十四五”专项规划等政策文件。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发展环境

第一节 发展成效

一、园区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鄂尔多斯市独立运行的工业园区(开发区)15家,其中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大路工业园区、鄂托克经济开发区、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独贵塔拉工业园区、蒙苏经济开发区等9个园区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从园区分布看,东胜区3个,达拉特旗和鄂托克前旗各1个,其它旗均有2个园区;从园区级别看,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鄂尔多斯市唯一的国家级园区(2017年获国务院批复),纳林河工业园区为市级工业园区,其余均为自治区级。

2020年,全市工业园区共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51.31亿元,实现工业总产值2729.07亿元,实现产品销售收入2947.44亿元,企业创造利润375.59亿元,实现税收296.14亿元。2020年,多个园区工业总产值超百亿元,其中大路工业园区、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工业总产值超过500亿元;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苏里格经济开发区、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准格尔经济开发区、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工业园区等5个工业园区工业总产值超过200亿元;独贵塔拉工业园区、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工业总产值超过100亿元。

二、产业集聚态势初步显现

鄂尔多斯市初步形成了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烯烃、煤电铝、焦化、氯碱化工等相对成熟的优势产业链条,以及以羊绒、陶瓷等为主导的特色产业集群,以汽车制造为主的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和以电子信息、新材料产业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园区特色产业集群规模显著提升。

表1-1鄂尔多斯市产业集群发展情况

产业集群

代表园区

优势产业

煤电产业集群

大路工业园区、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煤化工产业集群

大路工业园区、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圣圆煤化工基地、独贵塔拉工业园区、达拉特经济开发区

煤电铝产业集群

大路工业园区、达拉特经济开发区

氯碱化工产业集群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达拉特经济开发区

焦化产业集群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

特色产业

羊绒产业集群

轻纺工业园

陶瓷产业集群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达拉特经济开发区

新能源产业集群

新能源示范区、达拉特经济开发区

新兴产业

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工业园区、江苏工业园区

电子信息产业集群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绿色环保产业集群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新材料产业集群

大路工业园区、准格尔经济开发区、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独贵塔拉工业园区

三、园区绿色转型初见成效

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方面,全市已创建5个绿色园区、15家绿色工厂和3种绿色产品,其中3个绿色园区、9家绿色工厂为国家级绿色制造示范单位。目前,全市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2个、国家和自治区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14个,10个矿山入选国家级绿色矿山试点单位,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逐年提高,工业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升。

表1-2 鄂尔多斯市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情况

类别

名称

级别

认定依据

绿色园区

鄂托克经济开发区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7年第一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7〕491号)

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8〕60号)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246号)

大路工业园区

自治区级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通知》(内经信节综字〔2018〕493号)

达拉特经济开发区

自治区级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0年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通知》(内工信节综字〔2020〕223号)

绿色工厂

内蒙古双欣环保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发布2017年第一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7〕491号)

内蒙古德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8〕60号)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级

鄂尔多斯市新杭能源有限公司

国家级

内蒙古鄂尔多斯电力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氯碱化工分公司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8〕341号)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9〕196号)

内蒙古亿利制药有限公司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246号)

内蒙古博大实地化学有限公司

国家级

内蒙古亿利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级

内蒙古新创资源再生有限公司

自治区级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公布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通知》(内经信节综字〔2018〕493号)

内蒙古蒙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自治区级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19年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通知》(内工信节综字〔2019〕414号)

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自治区级

瑞隆汽车动力有限公司

自治区级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0年绿色制造示范名单的通知》(内工信节综字〔2020〕223号)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达拉特分公司

自治区级

鄂尔多斯市君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自治区级

绿色产品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羊绒针织制品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18〕60号)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羊绒针织纱线

国家级

内蒙古鄂尔多斯多晶硅业有限公司多晶硅产品

国家级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五批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0〕246号)

四、园区配套设施逐步完善

全市已建立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储备库,统筹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承载力。截至2020年底,全市园区基础设施累计投入超900亿元,用于补齐园区污水处理、灰渣场建设、道路、管网等基础设施短板,工业园区产业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

表1-3 鄂尔多斯市工业园区环保设施配套情况

园区名称

固废渣场建设情况

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

集中供热建设情况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园区无需建设固废渣场,园区京能热电厂1家企业产生固体废渣,企业自建渣场处理。

目前园区未建立污水处理厂,园区生活污水依托康巴什污水处理厂处理,可以满足园区污水处理需求。

依托装备制造基地巨鼎热源厂集中供热。

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工业园区

建成废渣临时储存厂1个。

建成污水处理厂1座。

建成装备制造基地巨鼎热源厂1座。

东胜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园区

园区无需建设固废渣场,鄂尔多斯热电有限责任公司1家企业产生灰渣,热电厂自建灰渣场处理。

建成污水处理厂1座。

由鄂尔多斯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热。

达拉特经济开发区

建成园区渣场1个。

建成3家污水处理厂,污水、浓盐水、高盐水处理厂各1家。

企业余热或清洁能源供热,正在为新入园企业建设建设集中供暖项目可为新入园企业提供蒸汽和采暖,也可做为原燃气供热企业供热改造。

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建成灰渣固化处置项目1个。

建成污水处理厂2座。

已实现集中供热。

大路工业园区

建成1个工业废渣处理厂1个和大路西区固废渣场1个。

建成污水理厂1座。

已建成1座热电厂,实现集中供热。

鄂尔多斯江苏工业园区

园区生活垃圾依托阿镇建筑垃圾填埋场,无工业固废产生。

园区无工业污水,无需建设工业污水处理厂。

东片区依托伊金霍洛旗九泰热力公司;西片区由伊旗九泰热力公司建成一座煤改电集中供暖站。

圣圆煤化工基地

无需建设,依托内蒙古汇能煤化工有限公司灰渣场或企业自建渣场。

园区工业企业均自建污水处理厂,园区无集中工业污水处理厂。

园区企业均实现余热供热采暖。

苏里格经济开发区

乌兰陶勒盖工业项目区建成渣厂1个;图克工业项目区建成固废渣场1个;乌审召化工项目区依托中煤蒙大渣场。

乌兰陶勒盖工业项目区、图克工业项目区、乌审召化工项目区各建成1座集中污水处理厂。

乌兰陶勒盖工业项目区建成供热站1座;图克工业项目区、乌审召化工项目区企业全部实现余热采暖。

纳林河工业园区

建成固废渣场1个。

建成1座污水处理厂。

入园企业全部利用余热供热。

独贵塔拉工业园区

建成北项目区固废填埋场1个;南项目区固废填埋场1个。

建成1座污水处理厂。

园区企业均实现余热供热采暖。

新能源产业示范区

工业依托独贵塔拉北项目区渣场,生活垃圾依托镇区垃圾填埋场。

建成1座污水处理厂。

集中供热设施已配套完成,依托源丰公司发电余热供热。

棋盘井工业园区

建成布尔嘎斯太塔拉储灰场1个和鄂托克旗矿友灰渣填埋场1个。

建成2座污水处理厂。鄂托克旗北控水务有限公司生活污厂;鄂尔多斯西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工业污水和1高盐水处理项目。

集中供热设施已配套完成,依托园区企业热源供热。

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

建成渣厂1个。

建成1座污水处理厂。

集中供热工程已建成。

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建成渣厂1个。

建成1座污水处理厂。

集中供热工程已建成。

第二节 存在问题

一、园区产业趋同有待统筹引导

鄂尔多斯多数园区处于起步和成长阶段,数量多、差距大、体量小、布局分散,全市尚未形成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园区,而且全市多数园区产业定位不精准、产业类别分散,包括5类、6类甚至更多,主导产业不突出。全市列入《国家开发区目录(2018)》的9个园区中7个产业定位包含煤炭和煤化工相关产业,园区产业结构高度雷同,导致园区间同质化竞争不同程度存在,产业链互补和错位发展的优势尚未形成。

二、园区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升

全市工业园区现有产业发展层次不高、工业产品附加值和产品就地转化率低、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小、产业“四多四少”问题突出,产业高端化发展任重道远。园区企业竞争力弱,依赖性强,研发投入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核心竞争力,企业智能化建设不足。入园项目“原字号”产品多,受工业品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与国内发达地区相比,园区招才引智力度不大,普遍缺乏高层次研发中心、创业中心等创新载体和平台。2020年全市共有高新技术企业132家、引进研发机构62家,多数机构层次不高、科技创新和辐射带动效应较弱。囿于区位、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科技前沿人才、行业领军者、海归创业者等高层次科技人才吸引能力严重不足。

三、园区发展软硬环境有待改善

部分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不够完善,项目落地急需的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管网等硬件配套相对滞后,成为制约园区发展的瓶颈。部分旗区中小学、医院、综合性文化活动场所建设不到位,职工子女上学、看病就医等不便,生活成本高,影响职工队伍稳定。全市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园区管理委员会面临年轻干部流失、专业型人才匮乏、管理力量薄弱的局面。

四、园区资源生态要素制约明显

目前,部分园区的环境容量、水资源、能耗等指标要素已趋近饱和,严重制约着部分园区项目承载能力,产业绿色化发展迫在眉睫。另外,园区土地资源约束趋紧,新增产业用地指标紧缺,发展空间受限,支撑重大产业项目的落地发展存在困难。同时,园区低效、无效工业用地普遍存在,部分土地长期闲置,造成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

第三节 面临形势

一、科技创新,赋能园区多层次变革升级

作为科技创新产业的主要聚集区和重要承载体,工业园区承担着鄂尔多斯市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动能打造的重要使命。随着工业园区从开发主导进入运营为王的时代,园区运营效率成为工业园区竞争的关键,鄂尔多斯市工业园区应加快产业结构、集聚形态及配套设施的多层次变革,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产业链水平,针对性补链、强链、固链。

二、多方合作,激发园区创新发展内生动力

工业园区开发运营市场主导态势逐步显现,近几年品牌房企、实业巨头、创投机构、轻资产园区运营商等均加快入局,整个行业呈现出“跑马圈地”“群雄逐鹿”的局面,多样化的市场竞争主体也将激发整个行业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在行业内部产生“鲶鱼效应”。鄂尔多斯市工业园区应积极探索市场化开发运营模式,主动学习对标苏州工业园区等地先进经验做法,加快补短板、锻长板、夯基础、增优势,推动全市工业园区发展再上新台阶。

三、理念变革,挖潜存量拓展园区发展空间

现阶段,鄂尔多斯产业园区存在定位趋同、特色不明显、园区品牌影响较弱等问题,因产业园区缺乏精准规划、产业配套跟不上,产业园区招商工作难以推进,全市工业园区亩均税收、产值与上海、苏州等东部城市发达园区差距明显。产业园区应摒弃传统的规模化布局,开始走向精细化发展之路,重点发展主导产业,加强园区的产业定位和产品、服务的精细化管理,完善园区配套建设和服务体系,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项目效益,打造品牌效应。

四、绿色转型,园区低碳发展面临更大挑战

“十四五”时期,自治区要求各盟市将能耗双控约束挺在前面,坚决遏制高耗能产业盲目发展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从严控制存量高耗能企业新增用能,坚决守住能耗双控底线。鄂尔多斯市各工业园区必须切实抓住推动工业经济绿色转型的战略窗口期,科学论证和统筹园区定位,果断做好“减法”,审慎做好“加法”,引领全市工业园区加快构建绿色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主动谋划推进能源结构、产业结构整体优化和发展方式根本转变。

总体看,“十四五”时期鄂尔多斯市工业园区应牢牢把握发展形势,找准发展定位,取长补短,积极发挥创新引领作用,努力提升全市工业经济整体发展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战略和自治区部署要求。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全市工业和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牢牢立足自治区“两个屏障”“两个基地”和“一个桥头堡”的战略定位,打造建设“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先行区的重要载体,以推动“碳达峰、碳中和”为契机,全力以赴转变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个层面工作。坚持工业经济是“立市之本、强市之基”基本原则,坚持“工业强市”战略导向,把产业园区打造成工业经济的主战场和主阵地,着力抓好产业园区提质升级,以培育千亿级产业集群为目标,以推进园区管理体制创新为抓手,加快提升全市园区经济规模和竞争力,深化“亩均效益”评价,不断提升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对标先进、加快补短板、锻长板、夯基础、增优势,推进工业经济上规模、结构上档次、质量上台阶,打造鄂尔多斯工业经济升级版。坚持项目为王、质量为王,强化单位面积投入强度和产出效率考核,倒逼园区集约高效发展。按照“企业集聚、产业集群、发展集约”原则,将全市工业园区建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区、创业创新的集聚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改革的先行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引领鄂尔多斯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打牢现代化鄂尔多斯建设的强大根基,为全国全区发展大局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节 发展定位

一、推进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

优化开发区布局和功能定位,提升开发区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提升全要素生产率,促进全市开发区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形成以工业园区为载体、以产业集群为抓手、以重点项目为支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政策举措为保障的工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二、加快鄂尔多斯创新发展的支柱平台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建立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与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区域创新体系,着眼国家战略需求、主动承接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基础设施项目,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力量,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三、推动鄂尔多斯绿色发展的关键靶点

工业园区承担了密集的工业生产活动,是鄂尔多斯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最重要、最广泛的载体,尤其在当前至2035年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战略下,工业园区零碳、低碳发展也将成为全市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和实现精准减排的关键落脚点。

四、促进鄂尔多斯开放发展的主要阵地

培育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对外投资方式,对内打造内蒙古开放新高地,对外构建俄罗斯、蒙古、欧洲的内陆开放支点,形成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东部发达地区、周边区域的贸易、投资、生产、服务网络,打造鄂尔多斯向北开放和“一带一路”桥头堡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重要平台。以产业共建为纽带,加强各旗区开发区之间的联动与协调。强化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带动,促进点、线、面多层次联动,推动重大产业的跨区域链接融合,形成优势互补联动发展的工业经济新格局。

第三节 总体思路

一、加快“3个转变”,重塑园区发展战略理念

产业体系方面,由产能粗放扩张转向创新高效扩张。以产业链为抓手聚合创新链。一是实施“链长制”产业链精准招商,围绕全产业链抓集群。避免同质化竞争,聚焦“外引内培”,强化“主攻龙头企业,引进配套企业,形成产业集群”的产业链招商,形成多点支撑、协同发展的格局,使单打独斗的企业汇聚成以产业链关联为纽带的产业集群。二是以智能制造为方向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向创新要效益,以“生产模式升级”和“生产要素升级”为抓手,推动传统产业生产效率提升和品质品牌重塑,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空间体系方面,由增量拓展转向存量挖潜。面向未来园区产业集聚、资源集约、绿色发展的发展导向,以“管控底线、活化路径、优化管理”为基本思路,从严格管控园区空间开发边界、构建存量用地评价退出机制、完善产业用地再开发分类引导等方面优化构建工业园区空间体系。推动具备条件的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实现园区的能源、水、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二氧化碳、固体废物、废水、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大幅降低。

治理体系方面,由政府主导转向多元参与。推动管理体制市场化改革,向产业服务的组织者、创新环境的营造者转变。充分释放和有效发挥城市、园区、企业以及社会组织等主观能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政府主导走向多元联动。合理协调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社会管理职能,从主导开发到引导开发转变,更多地由企业参与和承担开发功能。园区管理委员会作为上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以其高位统筹和调控开发区的开发建设及经济发展,且重在形成促进产业转型和增强经济竞争力的良好的政策和公共服务环境。

二、把握“3个主动”,拓展园区低碳转型空间

主动抑制“两高两低”项目上马冲动。调整和改变区域产业发展的思路和重点,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实施更加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严把项目准入关口,在项目谋划、包装、招商和落地过程中,建立项目能评、环评、安评联动审批机制,实行联动审批部门单项审批否决制。严控产能过剩项目新增产能,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低水平项目市场准入,严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对新增高耗能项目,需提前报请审查。

主动引导和倒逼节能降碳。提升行业节能减排标准,制订有效的行业领跑者制度及实施方案,激发企业自主节能减排的积极性;强化政策约束机制,完善财税鼓励措施,完善行业推广机制;新上工业项目要严格控制高碳产业的重复建设,引导地区间产业有序转移。

主动淘汰落后化解过剩产能。园区产业定位和主攻方向明确后,抓紧制定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清单,出台冶金、电石、焦炭、电解铝、水泥等重点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方案,通过开展淘汰落后、兼并重组等方式,制定化解过剩产能设备封存验收、职工分流安置、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等配套政策措施,积极稳妥做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尤其是现有低端产业链中高能耗高污染的部分落后产能,最大限度为新兴产业发展腾出土地、能耗、生态环境空间。

三、采取“3个策略”,构建园区产业升级路径

通过特色聚焦、提质增效(优势产业)、有效导入(新兴产业),加快构建绿色特色优势现代产业体系。

特色聚焦。深入剖析核心优势资源和条件,明确各园区产业定位和主攻方向,制定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聚焦主导产业强链、补链、固链,避免贪大求全,建立园区小循环、整体大循环的绿色产业体系,加速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提质增效。针对传统优势产业,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并购等引进新技术,向高附加值产品技术转型升级;推动“从制造到智造”,以智能制造技术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推动“从制造到制造+服务”的制造业服务业融合;建立以单位产品价值、吨产品能耗为核心的产业价值考核机制,推动产业不断升级。

有效导入。瞄准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先进装备等新兴产业,通过“工业互联网+产业人才+产业金融+产业联盟”模式,推动创业创新孵化,“无中生有”培育新的产业增长点,以增量产业带动存量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整体突破发展。坚持以大带小、协作配套,坚持产业链主导企业与上下游全面衔接、主链双招双引与关联产业扩增协同并进、产业项目与服务平台一体发展,建设有机生态发展的“工业热带雨林”。

第四节 总体目标

全面精准落实全市“对标先进、追赶超越”工作,在工业园区发展上“学苏州、超榆林”。到2025年,鄂尔多斯市工业园区产业规模和效益显著增强,产业转型升级取得明显成效,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空间格局进一步优化,园区配套设施水平大幅提升、支撑服务体系日趋完备。

产业集聚。到2025年,全市工业园区产值年均增长12%;全市工业园区产值力争突破5000亿元,打造产值超千亿园区2个、超500亿园区2个,其它园区产值全部超300亿元;打造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3个产值千亿级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国家级、自治区级两级支撑,产业分工导向明确,规模和特色类型多样,集群化有序发展的工业园区产业布局体系。

绿色集约。到2025年,煤炭、煤电、煤化工、建材等传统制造业完成绿色化改造,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明显下降,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80%,绿色园区达到5家。

科技创新。到2025年,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国家平均水平,力争企业专利申请数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300家,自治区级研发机构数量100家以上,争取建成3家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

配套建设。到2025年,全市工业园区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完备,聚集一批技术服务和研发创新平台,园区发展的驱动要素实现由传统的“政策、行政化、硬基础”三要素向“制度、融合化、软环境”转变,实现智慧园区全覆盖。

表2-1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时期工业园区发展主要指标

分类

指标

单位

2020年

2025年

属性

产业集聚

工业园区总产值

亿元

2834.7

5000

预期性

工业产值超1000亿的园区数量

0

2

预期性

工业产值超500亿的园区数量

2

4

预期性

绿色集约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

%

-

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

约束性

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降低

%

-

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

约束性

万元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

约束性

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

%

-

80

约束性

绿色园区数量

5

5

预期性

创新发展

全社会R&D经费投入强度

%

0.81

达到国家

平均水平

预期性

授权专利数量

2748

3000

预期性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数量

132

300

预期性

自治区级以上研发机构数量

62

100

预期性

自治区级技术创新中心

-

3

预期性

第三章 布局方向

    第一节 总体布局

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优化调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和原则:一是根据“十四五”规划纲要关于“优化区域经济布局”的要求,按照各地区的产业功能定位,对开发区优化布局;二是撤销一批入驻企业少、在建项目少、招商引资成果少的开发区,工业总产值10亿元以下的工业园区原则上撤销;三是一个旗县(市、区)内多个开发区的优化整合为1个,原则上一个旗县(市、区)开发区不超过1个;四是对区位相近或相邻、产业同质的开发区跨旗县区整合;五是把物流园区作为工业园区的配套服务区,将物流园区原则上就近整合到工业园区内,个别地区考虑作为物流枢纽的产业定位,保留部分物流园区。

根据整合方案,鄂尔多斯市目前独立运作的15个工业园区整合为8个,除上海庙工业园区不作调整外,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装备制造工业园区和东胜经济科教(轻纺工业)园区整合为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鄂尔多斯大路工业园区和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整合为准格尔经济开发区,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与达拉特旗马兰湖物流园区整合为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鄂尔多斯江苏工业园区、圣圆煤化工基地、伊金霍洛旗扎萨克物流园区、伊金霍洛旗煤炭物流园区整合为蒙苏经济开发区,鄂尔多斯独贵塔拉工业园区、鄂尔多斯新能源产业示范区整合为内蒙古杭锦经济开发区,棋盘井工业园区、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整合为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纳林河工业园区整合为内蒙古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

按照“中心集聚、轴向带动、点状促进”的布局思路,全市工业园区将加快形成“一区两带、多极联动”的空间发展格局,进一步推动“区”“带”融合集聚,“极”点互补协作。其中,“一区”为中心城创新区,“两带”为沿黄河高质量发展经济带和中部经济带,“多极”包括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准格尔经济开发区、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杭锦经济开发区、鄂托克经济开发区、上海庙经济开发区、蒙苏经济开发区和苏里格经济开发区。

一、促进中心城工业园区创新升级

中心城创新区主要指整合后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把握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契机,加快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深化与中心城区互动,共同打造鄂尔多斯市先进制造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拓展平台。

充分发挥区位和信息产业优势,吸引和对接国内外创新资源,建立服务全市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集聚发展电子信息、汽车及零部件、现代能源装备等装备制造业,新材料和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配套产业,提升绒纺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

二、加快沿黄河高质量发展经济带工业园区能级突破

沿黄河高质量发展经济带范围包括准格尔经济开发区、达拉特经济开发区、杭锦经济开发区、鄂托克经济开发区、上海庙工业园区。

重点聚焦和突破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等新兴产业,加快提升园区产业能级和综合实力,推动园区产业技术升级和节能减排,加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打造沿黄河经济带增长极和全市新兴产业发展主战场。

三、加快中部经济带工业园区绿色崛起

中部经济带范围包括蒙苏经济开发区、苏里格经济开发区。

强化跨区域产业承接转移和周边区域协作,重点做大煤化工装备维修制造、现代煤化工、化工新材料产业规模,着力增强经济发展绿色动能,打造产业协作示范区和全市开放发展绿色转型新样板。 

第二节 产业方向

 

依据全市产业发展和国土空间规划,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优势,按照“布局集中、主业突出、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原则,加快各类生产要素向工业园区集聚,统筹协调和优化工业园区产业布局规划,着力推动各园区产业差异化发展,每个园区重点发展1-2个主导产业,围绕主导产业上下游引进和建设项目,推动形成专业化、特色化、差异化的工业园区发展格局。引导国家级、自治区级开发园区重点打造具有领跑全区乃至全国的标杆性产业,全面提升产业特色发展、集中布局程度。发挥国家级、自治区级开发园区的主体作用,加快推进“一区多园”、飞地经济,强化园区产业协同、上下游关联,从全市层面促进产业集群发展。

一、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由3个区块组成,分别为高新技术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和轻纺产业园。重点发展信息技术、新兴产业、装备制造和轻工纺织。

高新技术产业园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壮大新型显示产业,积极开展物联网传感元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物联网电子制造,做优做强高端软件服务业,拓展形成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以源盛光电为龙头,开展产业链招商,完善新型显示核心配套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积极引进康宁、南玻等国内外领先玻璃基板龙头生产企业,发展新型显示用封装胶、光学膜材等有机材料,延伸发展无机非金属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和石墨烯等前沿新材料;积极布局消费级视听产品生产线建设,拓展车载终端、笔记本、工控仪器、可穿戴设备等终端产品。以两化深度融合和智慧园区智慧城市建设为契机,重点发展高端传感器、MEMS(微电子机械系统)、智能传感器和传感器网节点、传感器网关,积极发展超高频RFID、有源RFID和RFID中间件产业。

装备制造产业园重点发展新能源装备、煤机装备。风电装备方面,重点发展发电机、法兰、制动器、轴承、齿轮、异型环锻件等风电配套零部件,逐步完善风电装备全产业链;光伏装备方面,重点加快新一代晶硅原材料、薄膜电池板、高效聚光光伏电池的引进,推进碲化镉材料光伏发电装备在多领域应用,扩大建筑附着光伏组件(BIPV)推广应用。装备产业园集中布局配套零部件项目,打造形成涵盖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动力总成、配套零部件及整车研发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煤机装备方面,构建煤机装备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科技创新团队相结合的煤机装备协同创新体系,重点突破成套装备核心部件以及煤机装备电气系统、煤矿数字化矿山网络通讯系统等关键配套部件;重点开发煤炭智能化高效分选技术装备,开发灰水热实时检测仪器仪表,研发机电一体化大型重介、跳汰、浮选等分选设备,构建自动化生产和信息化管理技术平台,全面提升国产装备大型化、自动化、节能化技术水平。

轻纺产业园以打造“鄂尔多斯”品牌为重点,建设集品牌展示、旅游购物、电商运营为一体,富有文化特色的羊绒特色小镇,强化“鄂尔多斯”地理标志商品宣传,打造世界羊绒中心。打造智能制造“云平台”系统,以“数字创意设计+定制化”模式实现客户个性化需求与规模化生产制造的无缝对接。不断开发羊绒与丝、化纤等混纺面料,发展年轻化、时尚化、舒适化、维护成本低的羊绒精品。

二、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由2个区块组成,分别为大路产业园和准格尔产业园。重点发展能源化工、资源综合利用、无机非金属材料和低阶煤综合利用产业。

大路产业园重点推进煤炭间接液化、煤制气、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升级示范,延伸布局聚碳酸酯、乙丙橡胶等工程塑料和橡胶产业。依托煤间接制油项目,开发高碳α-烯烃、α-聚烯烃、超硬蜡、高碳醇、橡胶填充料、高档润滑油基础油、高档白油等;以煤制芳烃、焦油加氢产品和煤炭直接间接混合液化副产苯,发展聚酯纤维、芳纶有机纤维、尼龙等高端复合材料。建设新能源科技产业园,打造风光氢储车全产业链,重点布局新型电力一体化系统、绿氢制取、先进装备制造等高端产业。依托区域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粉煤灰综合利用、氧化铝、铝精深加工和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等先进环保产业。

准格尔产业园重点依托内蒙古先进陶瓷研究院,研究转化先进科研成果,孵化培育陶瓷膜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陶瓷涂层、纳米陶瓷等陶瓷材料及制品,开发高性能玻璃纤维、连续玄武岩纤维、高性能摩擦材料和绿色新型耐火材料。发挥准格尔旗煤系高岭土资源产地优势,开发高岭土深加工产品,着力提升高档高岭土品质,实现煤系高岭土深加工多元化、精细化,重点开发医用超细煅烧高岭土、玻璃纤维用煅烧高岭土、催化剂用煅烧高岭土等产品。利用当地丰富的石英砂优势资源发展特种玻璃产业,包括光伏玻璃背板、面板、汽车玻璃及玻璃深加工产业。围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探索发展低阶煤分级分质综合利用产业及上下游配套产业。

三、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

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由2个区块组成,分别为达拉特产业园和达拉特物流园。重点发展能源化工、新材料和物流及相关延伸产业。

达拉特经济开发区依托乙二醇项目,发挥与区域毛纺产业的耦合作用,重点培育涤纶、腈纶、锦纶、氨纶等合成纤维产业。以光伏领跑基地为核心,建设达拉特旗国家级千万千瓦多能互补、融合的能源产业基地。依托达拉特旗煤制烯烃、铝基材料产业基础和包头市有色金属、化工新材料产业优势,支持两地企业围绕高纯铝及下游高端装备零部件、特种树脂及下游高端应用等开展上下游协作。能源化工产业围绕绿色化,提升发展煤化工、氯碱化工、有机硅、清洁能源化工产业。

四、蒙苏经济开发区

蒙苏经济开发区由3个区块组成,分别为江苏产业园、圣圆产业园和伊金霍洛物流园。重点发展清洁能源、新材料、煤电、煤化工和物流及相关延伸产业。

蒙苏经济开发区重点布局煤炭直接液化项目,生产柴油、汽油、天然气、航空煤油、润滑油基础油等特种油品。打造煤机产业链,吸引煤机科研、经营、生产企业入园,鼓励一批与区内骨干企业相联系、相配套的材料、包装、物流等中小企业入园创业,打造专业煤机制造集聚区;集中布局配套零部件项目,打造形成涵盖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动力总成、配套零部件及整车研发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引导氢能产业集中布局、集聚发展,整合企业副产氢资源供应能力,因地制宜发展煤制氢、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等多种方式,逐步建立多元化氢资源供应保障体系;以新源动力项目为依托,建设氢能示范产业园,助推制氢、储氢、运输、应用全产业链发展。加快远景现代能源装备产业园建设,加速储能商业化应用。

五、内蒙古杭锦经济开发区

鄂尔多斯杭锦经济开发区由2个区块组成,分别为独贵塔拉产业园和新能源产业园。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清洁能源产业(包括新能源发电、储能、天然气综合利用)和新兴产业。

依托独贵塔拉产业园建设的煤制化学品项目,开展高碳醇、特种蜡、医药中间体等下游高端产品延伸建设。鼓励采取多能互补一体化模式,建设杭锦旗国家能源集团鄂尔多斯“风光火储氢”一体化综合智慧能源基地,重点发展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新能源化学储能、新能源产业;天然气液化产业、天然气综合利用、LNG装置BOG提氦产业、天然气制氢,以天然气液化产业延伸的冷能利用、天然气重卡及低温设备制造,打造国家现代能源技术集成基地和国家绿色能源示范基地。

六、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

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由2个区块组成,分别为蒙西产业园和棋盘井产业园。重点发展新材料、精细化工、能源化工和新兴产业。

依托焦煤资源及焦化产业基础,重点做优做强焦化及下游精深加工产业。建设区域性焦化副产品利用基地,进一步延伸焦炉煤气深加工产业链,发展规模大、节能环保效果好的焦炉煤气制甲醇、LNG等项目;促进煤焦油深加工向精细化发展,开展100万吨级煤焦油加氢示范项目,探索研发焦油全组分分离。依托氯碱化工产业基础,发展氯化高聚物、耗氯精细化工产品、聚氯乙烯(PVC)高端差异化产品、聚乙烯醇(PVA)下游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耗氯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产品,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全力打造国家煤焦化工、氯碱化工基地,推动与煤化工耦合发展,加快发展深加工项目,构建煤焦化工、氯碱化工全产业链。以现有化工企业为基础,重点发展可降解塑料、高性能纤维、功能性膜材料、建筑新材料等产业。新材料产业,重点发展先进钢材料,特殊钢(铁)铸件等产品。

七、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包含1个区块,重点发展能源化工和新材料产业。

依托上海庙—山东特高压外送通道建设,重点发展配套坑口电站项目,采用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技术,减少煤耗和水耗,达到超低排放,实现煤电绿色化生产,加快配套新能源基地建设。依托煤焦化多联产项目产能,重点发展煤焦油深加工、粗酚精制、天然气液化等下游产业,推动产业升级。

八、内蒙古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

内蒙古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由2个区块组成,分别为苏里格产业园和纳林河产业园。重点发展能源化工、新材料、化工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

依托大型煤基石化龙头企业,持续稳定和扩大现有煤制烯烃及下游、煤制甲醇等煤基石化产品的产能规模,坚持“多元化、高端化、循环化”基本原则,重点增强和延伸煤制烯烃及下游加工产业链和煤制甲醇、乙二醇及下游产品链,发展高端专用牌号以及超高分子量聚烯烃等高端产品,积极开展煤制烯烃示范及高端延伸示范,实现开发区煤炭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以煤制烯烃产品为原料,重点发展以超高分子量聚乙烯、POE、EVA等高端聚烯烃材料、工程塑料为主的先进化工材料和以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和新型建材为主的硅基新材料,积极发展聚乳酸等非金属增材制造专用材料,通过产学研用相结合,大力推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带动作用强的新材料产业化规模化发展,打造西北地区重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

化工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产业重点发展煤经甲醇制烯烃、甲醇制醋酸、煤焦油加氢、精细煤化工及电力等循环产业及盐化工、碱化工循环融合产业。

表3-1 鄂尔多斯市工业园区主导产业一览表

序号

园区名称

区块数

具体区块

主导方向

1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

高新技术产业园

信息技术、新兴产业

装备制造产业园

装备制造

轻纺产业园

轻工纺织

2

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2

大路产业园

能源化工、资源综合利用

准格尔产业园

无机非金属材料、低阶煤综合利用

3

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

2

达拉特产业园

能源化工、新材料

达拉特物流园

物流及相关延伸产业

4

蒙苏经济开发区

3

江苏产业园

清洁能源、新材料

圣圆产业园

煤电、煤化工

伊金霍洛物流园

物流及相关延伸产业

5

内蒙古杭锦经济开发区

2

独贵塔拉产业园

化工、新材料

新能源产业园

清洁能源、新兴产业

6

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

2

蒙西产业园

新材料、精细化工

棋盘井产业园

能源化工、新兴产业

7

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1

上海庙能源化工园

能源化工、新材料

8

内蒙古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

2

苏里格产业园

能源化工、新材料

纳林河产业园

化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第四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推动园区发展低碳转型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鄂尔多斯市能源结构转型,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实施控煤减碳工程,形成以电为中心的能源消费体系,推进清洁生产,加快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在工业园区规划中,要明确配套固废处理设施的相关内容,构建园区循环低碳发展的绿色经济体系。

一、推进“两个替代”,探索能源体系碳中和路径

(一)以“清洁替代”加快能源生产减碳

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开发并举,依托杭锦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旗、准格尔旗等丰富的太阳能、风能资源,加快推进鄂尔多斯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建设,形成清洁能源为主的能源供应体系,实现以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化石能源发电。

适度稳妥推进大路工业园区、蒙苏经济开发区等园区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建设,建立产能和技术储备,保障能源安全。

(二)以“电能替代”加快能源消费减碳

实施工业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进绿电进园区、进企业、进矿区。鼓励园区积极向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申请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构建发—输—配—用全覆盖的环形电网结构,提升用电保障,降低用电成本。支持园区、大型工业企业建设绿色微电网,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形成电为中心的能源消费体系,加快推动以电代煤、以电代油、以电代气。

探索建立工业园区“能源碳效码”,将园区碳效水平纳入园区升级、考核、评比、资金补助的前置条件,撬动园区参与“碳减排”活力。

二、坚持“两个优先”,加快建设绿色工业体系

(一)坚持绿色优先,加快绿色园区建设

1.严格园区准入标准

尽快制定全市工业园区绿色发展综合评价考核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关于加强全区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准入管理的意见》,强化源头管控,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定位、未落实用能指标的高耗能项目,不予立项。强化落实监测预警和应急调控,落实能耗双控监测预警和会商调度机制,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应用。健全能耗双控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节能监察队伍和能力建设。

2.提升园区用能效率

坚持“以热定电”“热电联产”和“以热为主”的原则,就近并网、就地平衡,以减少电力线路损耗。建设园区级能源“动力岛”,实现清洁与传统能源高效耦合,按时、按需、按质向厂区供能。统一建设供热管网和供电线路及设施,进行热电一体化设计、建设和输送,降低企业用电和用热成本。

3.构建绿色生产体系

严格落实能耗“双控”机制,努力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资源能源消耗和污染产生量,大力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和新工艺。以企业为主体,以标准为引领,以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为重点,以绿色制造服务平台为支撑,推行绿色管理和认证,加强示范引导,全面推进园区绿色制造体系建设。

(二)坚持效益优先,强化“亩均论英雄”

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统一规划各园区产业布局,建立入园企业建设规划审查和用地监管制度,实施项目建设双向约束制度。通过土地整治、增减挂钩等方式进一步盘活用好存量土地。建立健全园区“腾笼换鸟”机制,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加快探索新型产业混合供地用地模式,实施精准征地、精准供地。建立土地使用退出机制。

探索制定《鄂尔多斯市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分类实施办法》,按照“亩均税收”“亩均销售”“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经费占销售的比重”“单位能耗增加值”等指标对园区企业实行ABCD分类评级,并根据评级结果实施差别化污水处理费、气价、电价政策,通过市场和行政相结合的手段,采取正向激励、反向倒逼的机制,引导工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效益,推动土地、用能、排污权等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整治淘汰低效低端产业。

专栏4-1长三角地区某市工业企业综合评价差别化政策

A类企业

各级各类财政扶持政策向A类企业倾斜,优先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市试点示范项目、领军企业、品牌目录等,优先支持建设企业技术中心、重点企业研究院、工业品牌企业等,优先推荐企业负责人参加各级各类先进评选,优先进行项目核准备案;

支持对落后淘汰企业实施兼并重组;

优先保障用地、用电、用能、排放等方面需求;

建立定点联系制度,实施精准对接、精准服务,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

B类企业

在资金信贷、有序用电、人才引进、品牌建设、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方面给予合理支持;

推荐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差别化减免政策。

C类企业

指导企业制定落实整改提升方案;

不予核准和审批新的投资项目(转型升级项目除外);

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在现有电价基础上加价;

实施有序用电和节能管理时,作为首要限电对象;

不得申报各类项目补助及享受有关财政优惠政策;

定期进行执法检查,严格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定期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按照“一企一方案”原则对企业提出整治提升意见,对无法达到提升要求的企业采取强制淘汰退出。

D类企业

不得享受政府有关财政性奖励等政策;

不予核准和审批新的投资项目(转型升级项目除外);

实施差别电价政策,在现有电价基础上加价;

实施有序用电和节能管理时,作为首要限电对象;

不得申报各类项目补助及享受有关财政优惠政策;

定期进行执法检查,严格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资源节约等方面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产业政策,对落后和严重过剩产能,依法依规加大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实施和整治淘汰力度。

 

三、着力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大宗固废综合利用

(一)加强顶层设计,落实主体责任

加强规划引领,启动编制《鄂尔多斯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不同行业、产品、工艺的需求,规划和设计产业内部、产业之间的大宗固废综合利用方案。积极向上争取国家、自治区资金和政策扶持,整合全市引导资金支持工业固废收运处置体系和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建立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协同发展示范区,探索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发展新模式,做到园区固废应用尽用,应处理尽处理,杜绝违法堆放、排放。

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推动大宗固废产生量大的行业、地区和产业园区建立“互联网+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信息化管理水平。充分依托已有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开展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交易信息服务,为产废和利废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分品种及时发布大宗固废产生单位、产生量、品质及利用情况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整体提升。

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控,落实产废企业污染防治和利用工业固废的主体责任,健全生态环境长效监督管理制度,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移动互联等新技术手段,提升园区执法管理效率和水平,加大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大宗固废的综合整治力度。

(二)强化科技支撑,拓宽利用方向

积极对接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清华大学、吉林大学和中国矿业大学等科技部“固废资源化”重点专项承担机构,组建产学研联合技术攻关平台组织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技术合力攻关,重点围绕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水平及整体利用等方向,提高大宗固废资源的利用效率。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发平台,加大关键技术研发投入力度,重点突破源头减量减害与高质综合利用关键核心技术和装备,推动大宗固废利用过程风险控制的关键技术研发。

推进产废行业绿色转型,实现源头减量。大力发展绿色矿业,推广应用矸石不出井模式,鼓励采矿企业利用尾矿、共伴生矿填充采空区、治理塌陷区,推动实现尾矿就地消纳。开展能源、冶金、化工等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不断优化工艺流程、改进技术装备,降低大宗固废产生强度。推动煤矸石、尾矿、炉渣等大宗固废产生过程自消纳,为综合利用创造条件。加强工业废水处理和回用,强化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工程设施建设,加强工业废水治理和回用,促进园区(企业)内部废水近“零排放”。加快推进煤化工企业高盐水结晶项目建设,完成高盐水结晶改造,实现高盐水资源化利用。

积极拓宽大宗固废资源利用方向,推进煤矸石和粉煤灰在工程建设、塌陷区治理、矿井充填以及盐碱地、沙漠化土地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利用;鼓励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应用,以及将建筑垃圾用于土方平衡、林业用土、环境治理、烧结制品及回填等;持续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利用,扩大秸秆清洁能源利用规模,鼓励利用秸秆等生物质能供热供气供暖,推进生物质天然气在工业领域应用。

(三)创新协同利用机制,推广资源综合利用产品

发挥鄂尔多斯国家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试点基地引领作用,鼓励多产业协同利用,推进大宗固废综合利用产业与上游煤电、冶金、化工等产业协同发展,与下游建筑、建材、市政、交通、环境治理等产品应用领域深度融合,推进综合利用产业规模化发展。

鼓励园区向上争取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的财政及政策支持,建立跨区域协同处置网络,向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推广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同时,将推广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入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等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鼓励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优先采购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鼓励绿色建筑使用以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等大宗固废为原料的新型墙体材料、装饰装修材料。

四、打造低碳、零碳特色园区,实现园区发展转型升级

(一)制定全市低碳、零碳发展路线图

跟踪国家、自治区低碳政策动态要求,及时出台全市工业园区温室气体核算框架及实施细则,开展各园区企业能耗和碳排放的全面摸底调查,用可靠数据支撑全市工业园区碳达峰决策。探索制定园区低碳发展分类指导路线图,将园区按照绿色水平、经济规模、主导产业、设施状况分类分级,明确各类各级园区低碳转型行动重点。以“一园一策”模式编制各园区低碳转型规划、实施方案和路径。

(二)建设一批低碳、零碳示范园区

实施园区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园区企业采用新能源供能方式进行电能替代,在用电负荷相对集中、具备自主调峰能力的工业园区打造一批以新能源就地消纳为主的低碳示范园区、零碳示范园区,先期支持鄂托克经济开发区、蒙苏经济开发区分别打造低碳、零碳示范园区。到2025年低碳示范园区、零碳示范园区新能源消纳比重分别达到50%和100%。

第二节 增强园区发展创新驱动

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科技创新水平,推动现代能源、煤化工等优势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加快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大规模储能、氢能、碳捕集封存等新兴产业技术研发速度,深入实施“科技兴蒙”行动,高质量建设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鄂尔多斯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推动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提质进位,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园区创建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一、加强科技研发平台建设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集团及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龙头企业为主体,深化与清华大学、中科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组建特色学院、新型研究院和产学研协同创新独立法人组织。重点在现代能源、煤化工等优势产业领域,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大规模储能、氢能、碳捕集封存等新兴领域,布局培育一批国家或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构建形成创新平台体系。

依托伊泰煤基新材料研究院、鄂尔多斯市碳中和研究院及内蒙古工业陶瓷研究院等国家及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重点开展煤基新材料、煤矸石及粉煤灰等资源综合利用、储能和节能技术和微电网等方向的研究。

二、完善科技支撑平台建设

(一)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依托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动建设面向全市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完善由政府和市场共同推动的多层次、社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专业化水平。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鼓励在有条件的园区建设一批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和科技金融服务机构,重点推进研发设计、信息资源、创业孵化、科技中介、科技金融、科技文化融合、检验检测等七大科技服务业领域加快发展,形成全链条科技服务体系。

(二)加强人才平台建设

注重通过搭建平台集聚优秀人才,以优秀人才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按照“人才+项目+平台”的工作思路,注重发挥驻外人才工作站前沿阵地作用,强化人才改革试验园区创新探索,努力为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广阔平台。加快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依托3家驻外人才工作站,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地区的合作,鼓励和支持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来鄂尔多斯工作。实施柔性引才计划,以短期聘用、兼职、顾问、客座、项目引进、智力服务、合作研究、技术咨询等柔性方式在鄂尔多斯工业园区服务。

三、探索推动科创飞地建设

积极探索研发和市场“两头”在外,绿色生产、成果转化“主体”在鄂尔多斯的发展模式,统筹本地“政、产、学、研、资”资源,建立开放共享的综合性科技云平台,吸引国内外高校院所、科技服务机构、企业技术中心、专家智库入驻,加快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创新要素集聚地区建设科创飞地,组建一批多元化投资、企业化管理、市场化激励、产学研合作的高水平离岸创新中心,吸引企业总部和分部、研发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入驻,实现借力发展。

通过重大科技专项、联合基金等多种合作模式,建立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为鄂尔多斯现代能源、煤化工等优势产业及新能源、新材料、绿色环保、大规模储能、氢能、碳捕集封存等新兴产业开展柔性技术服务。

依托多层次创新成果转化体系,打通创新成果产业化全链条,突出目标导向,从产出和转化两端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要素保障、收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真正打通科研成果产业化的制度通道、路径通道,促进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紧密对接,为绿色新兴产业在鄂尔多斯转化落户提供契机,构建“鄂尔多斯特色+发达地区支撑”的特色创新创业平台,推动鄂尔多斯人才引育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孵化端口前移。

第三节 完善园区基础设施配套

按照适度超前、功能完善、协调配套、经济可靠的原则,科学推进交通、现代物流、供排水、生态环境及应急等现代化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建设信息互联、智能融合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促进园区配套设施建设与产业、创新功能的平衡和协调,提升开发区配套设施建设水平。

一、传统基础设施

(一)构建清洁便捷对外交通网络,加快内部路网互联互通

促进高速公路、普通公路、铁路、航空等交通基础设施与园区有效衔接。统筹推进园区及周边路网与枢纽升级改造,增强园区与中心城区的联系,加快建设园区与中心城区(城镇)和干线公路的连接道路。推动园区缩小与高速公路出入口、货运站、火车站等枢纽的时空距离。实施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行动计划,重点在公共交通、快递物流、公务用车、环卫车等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结合区域高等级路网和产业分布,构建方便快捷的公路货运出入通道,实施交通节点改造。打通一园多区之间,以及产业联系紧密的园区之间快速联系通道,加快建设连接重要园区之间的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提升园区之间互联互通水平,促进园区联动发展。支持园区建设区域交通枢纽,打造各园区之间的快速交通网络,支持人流、信息流高效流动,提高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二)加快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推动配套设施集约利用

根据各工业园区主体产业需要,以区域功能开发为主线,整体规划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供电、供气、供水、供热、通信、交通、消防、防汛、人防、治污等设施。重点以现代物流、供水、生态环境、应急为突破口,采用分区域相对集中、一体化的模式,最大限度实现规模化、集聚化、集约化。

1.现代物流

依托鄂尔多斯区位交通优势,坚持通过铁路和公路相结合的方式,打造“门到门”物流运输网络,构建以现代化综合物流为核心、五大专业性物流为内容的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和集约化物流体系。重点推动设施联通、网络互通、信息畅通的建设与完善。加强物流园区、公铁联运设施以及基础通道等方面的建设,强化公路物流集散能力,增强鄂尔多斯在公铁物流交通网络中的集散功能;通过政策支持、引导整合物流资源到统一的信息化平台,优化商品交易流程,提升商品配送服务能力;积极推动物流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在物流政务服务等方面进行突破。

2.供水设施

一体化建设项目区供水系统,采用高效、节能水处理系统和设备,做到技术先进可靠、经济合理,并遵循节约用水的原则,一水多用、循环利用。排水方案采用集中处理后回用和企业自行处理后回用两种方式,实现废水“零排放”。雨、污分流并建设生活污水、工业污水和浓盐水管网分类收集处理,通过“多效蒸发-结晶”的方式实现最终处置,实现废水“零排放”。

3.生态环境设施

建立全市工业园区统一的生态环境实时监控系统,分区域建成生态环境监管中心,实现园区环境实时监控,建立多部门、强队伍联动的环保监督检查体系,切实加强环保监管力度。持续推进环境一体化监测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并与相关部门联网,为园区发展提供安全环保生产保障。

4.应急设施

建立健全各园区消防安全体系,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加快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的规划建设。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开展安全评估和达标认定。每3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已建成投用园区的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完善水、电、气、风、污水处理、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设施、消防设施、消防车道等公用工程配套和安全保障设施建设,建立统一的集灾害预警预报系统、防灾指挥系统、避难场所、避难疏散通道、生命线工程、应急救灾物资等为一体的综合防灾应急保障系统,提高园区综合防灾保障能力,确保地区发展安全。依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对标完善化工园区安全基础设施。

二、新型基础设施

(一)信息互联基础设施

加快布局数字“新基建”,推进以5G、云计算、物联网、车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5G网络、超高速光纤网、新型城域物联专网等全覆盖,构建安全便利、信息畅通的全球数据枢纽平台、互联网数据专用通道等国际通信设施。超前谋划适应未来发展的“海陆空天”一体化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一流网络接入能力、服务质量和国际化应用水平,争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5G+工业互联网”方向)及自治区“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

1.全面建成高水平全光网

优化互联网骨干网间的互联架构,提高网间互联带宽和互联质量,完善以鄂尔多斯市为中心,各园区为节点的骨干光纤网络布局,推动实现园区光纤网络全覆盖。支持和鼓励三大电信运营商优先安排园区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园区主要场所无线局域网全覆盖。

2.推动通信网络设施IPv6升级

完善IPv6骨干网间互联体系,改造升级互联网骨干网互联节点,实现园区互联网、广电网骨干网络IPv6的互联互通。

3.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

在化工、冶金、建材、现代装备制造、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和新兴产业等领域,建设一批企业级、行业级、园区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二级综合标识解析节点,开展基于标识服务的关键产品追溯、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协同等应用创新。深入推进企业登云行动,重点推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登云上平台和关键设备数字化网络化改造。

4.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

鼓励园区协助电信运营企业、通信设备制造企业开展基站选址建设和网络试验。推进NB-IoT建设应用,提升网络覆盖和服务质量。

(二)智能融合基础设施

推进鄂尔多斯市发展平台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构建全市园区信息数据平台和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数字化园区智能管理信息系统,并与城市规划建设系统、交通管理系统、安全管理系统、环境管理系统、能源管理系统等城市管理平台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提升政府管理、政策制定、公共服务,以及交通、能源、生态环境、应急救援等领域智能化应用水平。

1.政府服务平台

通过云计算、大数据技术为园区管理人员提供服务,起到辅助决策、辅助日常办公、协管的作用。具体包括:智慧办公平台和智慧招商平台。智慧办公平台通过定制化报表,为服务园区内企业制定更精准的政策提供数据支持。智慧招商平台广泛抓取自治区、市与招商引资相关的信息,挖掘企业需求,形成招商信息库,对招商项目绘制高质量项目画像。

2.公共服务平台

建立鄂尔多斯公共服务平台,主要包含企业信息公开、园区宣教活动、工厂招聘、服务热线、舆情监控等,通过公众服务平台对公众展示园区内企业生产经营、污染排放等情况,并为公众提供微博、微信、热线等多种沟通渠道。

3.智慧运行监管平台

(1)经济运行监测

建设标准要求规上企业实现100%的数据接入;其它入园企业不低于20%实现数据接入。

(2)能耗监测

实现重点用能企业煤水油气电五类用能单位(厂级)计量数据100%实时接入(或采集)和上传;工业和信息化局方面实现不低于20%的非重点用能企业用能单位(厂级)计量采集点(水电油气煤)数据实时接入(或采集)和上传。

(3)安全应急管理

实现建设区二维地图上的园区管理和应急管理;实现核心区三维地图上的园区管理和应急管理;化工园区实现三维地图上的园区管理和应急管理;数据范围包括重大危险源、储罐感知数据,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感知数据,厂区可燃有毒气体泄漏的感知数据、视频数据;重点应急监管企业名录中企业100%、其它入园企业不低于20%实现数据实时接入(或采集)和上传;重大危险源各监测数据和视频接入率不低于20%;非重大危险源各监测数据和视频接入率不低于20%;参照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有关标准,实现出入车辆登记、危化品车辆关键环节监管;园区自有车辆100%安装北斗/GPS等导航系统,并实现数据实时获取;外来车辆实现100%的重点区域进入监管,包括车辆行使路线、关键区域进入、违停等;部署封闭闸口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监控终端设备,各卡口应具有车辆识别和人脸识别功能;建设智能安全用电监测与主动式节能降耗系统。

(4)环保监测

数据范围包括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数据、视频数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企业实现数据实时接入(或采集)和上传;各监测点数据和视频接入率不低于20%。

(5)人力资源管理

建设具有用工统计、在线培训和技能考核等功能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进出加强管理、登记,使用具有安全防疫、人脸识别功能的设备设施。

(6)交通物流

主次干道实现车辆轨迹监控、违章监控并接入原有道路监控视频。

(7)综合服务

建设基于云服务的线上线下融合视频会议系统;提供智慧党建基础应用。

(三)创新支撑基础设施

构建战略研究平台,通过开展定期调研、研讨等形式,充分把握各园区内主要企业技术研究方向、动态与科技研发需求以及所面临的困难与问题。通过政策引导等方式,着力提升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质量,鼓励各园区向主导产业明确、关联企业集聚、综合配套能力较为完备的方向发展。统筹布局建设全市科技研发基础设施和创新基地,针对各园区产业现状,引导关联企业建立产业共性技术研发基地,通过积极的资源共享、整合及财政资金的投入,逐步形成公共研发共享机制,提高原有资源的利用率。

三、智慧工业园区建设

加快推进智慧工业园区建设,重点推动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智能制造、智能安全监管等重点工程,统建“经济运行监测”“能耗监测”“安全应急管理”“环保监测”“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管理”和“综合服务”七个模块,实现企业运行数据采集、安全环保在线监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交通物流协调调度、入园企业综合服务等数据应用功能。

建设智慧园区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工业园区经济运行监测、能耗监测、安全应急管理、环保监测的全覆盖,加强园区企业考核,严格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四、智能工厂建设

以工业园区企业为试点,以推广动态感知、互联互通、数据集成和智能管控系统为抓手,推动企业采用智能设备、自动化技术、自动识别技术等数字技术,促进车间计划排产、加工装配、检验检测、能耗管理等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建设数字化车间。在铁合金、电石、民爆等行业实施“机器换人”。深入推进“两化融合”,开展企业数字化诊断,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两化融合”贯标。

第四节 优化园区管理服务机制

一、明确园区管理职能定位

强化园区管理机构招商引资、投资服务、经济运行、项目建设等功能,增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服务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因地制宜精简或逐步剥离教育卫生、公共文化、行政执法等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职能,由园区所在旗区政府按照管理权限做好承接工作,确保剥离的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职能承接到位。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将能够下放的管理权限下放给园区并实行清单管理,确保园区管理机构有充分的权限统筹园区管理、协调发展。

二、提升园区管理服务效能

园区所在旗区政府应将园区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重大问题议事协调机制,落实目标责任制和奖惩制度,推动工业园区健康有序发展,在规划编制、招商引资、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持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完善要素保障机制,加大对园区内企业的用地、用电、用水、用气、物流、用工、资金、技术、数据等要素的保障力度,为园区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五节 持续优化园区营商环境

对标全国先进标准,树立用户思维,注重客户体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努力在法治诚信、智慧政务、企业服务、统筹协同等方面实现较大突破,让企业在鄂尔多斯投资放心、干事顺心、发展安心,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一、致力法治诚信,实现“投资放心”

(一)强化营商法治保障。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鄂尔多斯市对标先进建设最优营商环境行动方案(500条)》,巩固总结一批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法治服务体系。构建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体系,定期发布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报告。

(二)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立“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把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兑现政策、履行承诺、执行联合信用奖惩情况纳入政务诚信考核内容。在生态环境、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市场监管、税务、价格、交通运输、文明交通、财政等重点领域,落实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在部门业务流程中的查询与应用,提高政务公信力。

二、致力“放管服”改革,实现“干事顺心”

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加快复制推广“一站式服务”“一证通办”“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创新经验。

增强园区招商投资等服务功能,全面实行容缺受理制和告知承诺制。探索推行“一窗受理+承诺容缺+并联审批+会商联审”模式,发挥“店小二”服务精神,做到精准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努力实现让企业办事花最少的时间、跑最少的路、交最少的材料、找最少的部门。

深化落实区域评估机制。以园区(开发区)为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具有共性的前置性评估事项,重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论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文物保护评估、洪水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气候可行性论证等,提前实施统一集中评估、评审,形成整体性、区域化评估评审结果,变工程建设项目评估评审的“单体评估”为“区域评估”,由企业申请后评审变为政府提前服务,逐步解决目前建设项目评估评审手续多、时间长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跑路和费用负担、促进建设项目尽快落地。

三、致力亲商安商,实现“发展安心”

(一)畅通交流互动渠道。坚持“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让企业的声音听得到、意见看得到、诉求办得到。探索建立民营企业月/季度沙龙、企业家微信群联系、企业信息直报等机制,为企业家提供全天候和个性化定制服务。进一步完善“一对一”“点对点”企业首席服务官制度工作机制,对重点工业企业、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工业项目实施“一对一”精准服务,协调解决企业(项目)在建设运营中用地、用电、用工、资金、市场开拓等方面面临的困难问题。以企业服务月、项目推进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集中力量解决一批企业(项目)所反映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不断提升行政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二)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研究制定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的工作规范,明确分类听取企业家、行业商会协会的意见建议的规范性要求,对企业敏感的行业规定或限制性措施设置合理过渡期。建立企业家诉求反映的受理、处置、反馈机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

第六节 强化园区开放合作功能

一、支持周边地区合作共建

积极融入和推动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设发展,加强与宁夏、陕西、山西等周边省区的合作。在突出各开发区产业定位、发展特色基础上,加强开发区之间产业配套协作和循环补链工作。建设各开发区之间、开发区与行政区之间的合作机制。支持发展条件互补的园区围绕主导产业优化布局和产业链延伸配套。例如,引导装备制造产业园整车制造产业链相关的铸件、锻件类补链项目,落地于周边开发区,探索地区生产总值和税收分享、环境容量分担等政策创新,形成全市乃至周边更广泛区域的产业链互补协作、一体化发展模式。

二、重点加强与发达地区合作

发挥蒙苏经济开发区示范带动作用,重点加强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发达地区,探索从双向集群招商、产业链互补招商、共建园区等方面开展合作。鼓励各旗区围绕特色优势产业与市外地区进行城对城、园对园对接,承接产业转移。按照“经济协同、产业转承”的思路,积极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型飞地模式,建立产业转移示范区,促进行业领军企业与鄂尔多斯优势资源嫁接,积极承接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产业的转移。

积极选派优秀干部赴上海、江苏、浙江等东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和国家级高新区挂职锻炼。深入学习和借鉴发达地区发展理念、模式和经验,积极促进区域经济交流与合作。同时,也使挂职干部进一步开阔眼界、丰富阅历、增长才干,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鼓励开展跨国合作

支持园区开展共建“一带一路”经贸领域合作,参与境外经贸合作区建设。抓住国家重大开放战略机遇,放宽国际化视野,鼓励园区企业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走出去拓展市场、共谋发展。积极利用国内外多重展会、论坛、友好城市等平台,建立城市间、地区间经常性贸易往来联系,积极向西开拓中亚、西亚、中东欧市场,大力提升全市工业经济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

支持有条件的自治区级开发区按规定程序申报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鼓励自治区级开发区提高发展水平和建设标准,通过申请升级或设立为国家级经开区、国家级高新区争取国家更大的政策支持。重点培育1-2家综合发展水平高、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自治区级经济开发区,作为升级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的后备力量。

专栏4-2自治区级经济开发区升级国家级经济开发区申报条件

综合发展情况

1.参照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办法,申请升级的自治区级开发区综合经济实力需达到同期自治区内国家级开发区中等以上发展水平。

2.申请升级的自治区级开发区上年度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所在自治区的自治区级开发区排名前五位。

3.申请升级的开发区必须达到以下发展基础:

(1)年工业产值每平方公里15亿元以上;

(2)年实现税收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

(3)年出口额达到2.5亿美元以上;

(4)实际吸收外资直接投资累计达到5亿美元。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组织保障

一、健全规划体系

将本规划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探索市、旗区及各园区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空间规划等的“多规合一”,形成一个区域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约束指导作用。建设实现发革、自然资源、工信等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审批信息实时联动的信息管理平台,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和落实政府决策。各工业园区应按本规划修编园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产业特色、空间布局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内容,按照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二、完善工作机制

围绕规划制定的各项目标、重点任务以及保障措施,制定实施方案或行动计划与专项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市级部门、各旗区政府、园区任务分工以及年度计划。建立重点工业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培育通报与考核制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季一通报、半年一观摩、一年一考核,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干部考评与选拔任用指标当中,同时推进中期评估和后评估工作,完善规划动态修订机制。

对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专班推进,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切实做到靠前指挥在一线、责任落实在一线、问题发现在一线、困难解决在一线。

三、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开辟宣传专栏、微信公众号、举办政策宣讲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对于市场主体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对已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要及时跟进解读,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并向企业精准推送各类优惠政策信息。

第二节 政策保障

一、实施产业引导政策

全面推进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的产业结构调整创新机制,差异化实施市场准入、要素供应、资金补贴等各项措施,促进企业提质增效。落实生态环境和清洁生产法规,严格执行现状管理,加大日常监督检查执行力度,杜绝违法排污现象,适时开展清洁生产专项行动。协助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效果进行评估验收,逐步推行质量、环境及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化认证。

二、强化产业扶持政策

密切关注并积极争取有利于全市工业园区发展的政策,引导企业用好用足国家、自治区、市、旗区各项产业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做好对接工作,实现政策红利最大化。清理取消、整合规范现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密切协调配合,定期研究和部署促进产业发展工作措施,做好对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情况的跟踪服务和指导,建立推进自治区、市、旗区产业发展、人才培育的协调机制,进一步提升全市产业发展层次。

第三节 土地保障

一、建立土地弹性出让制度

建立实行产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新增产业项目类用地出让年限原则不超过30年,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按最高年期50年予以出让。采取“先租后让”土地供应方式的出让总年期不超过30年,可先签订为期5年的租赁合同,由土地竞得人先行承租土地进行建设,通过约定的受让条件后,按照协议出让方式签订出让合同,转为出让建设用地。

二、提供差别化用地保障

建立工业园区差别化用地保障机制,对符合园区主导产业的重点项目落地和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项目所需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统筹安排。对列入国家和自治区《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及产业政策禁止投资的产业项目不予供地;积极推行标准地制度,不断增强园区承载能力,对技术示范类项目适用现有研发载体或标准厂房的不单独供地,引导该类项目优先利用存量房产资源。健全工业园区土地供应利用统计监测、集约利用评价制度,评价结果纳入工业园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对土地利用效率高、集约用地成效显著的工业园区,给予用地方面倾斜支持。

三、建立土地退出机制

建立实行土地退出机制。坚持以亩产论英雄、以效益论英雄、以环境论英雄,加大对土地等闲置指标清理处置力度。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之前或者产业项目达产之后,因产业用地受让人自身原因无法开发建设或无法按照《产业发展协议》运营的,受让人可申请解除土地出让合同,经出让人报旗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后,按照约定终止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返还剩余年期土地出让价款;对地上合法建筑物或构筑物的补偿,采取残值补偿等方式处置,并事先在《产业发展协议》中约定。鼓励工业园区通过收购储备、鼓励流转、协议置换、合作经营、自主开发等方式,对闲置土地、低效用地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再开发。对盘活利用存量土地的工业园区,给予用地指标奖励。

第四节 资金保障

一、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落实好新一轮减税降费政策,使“真金白银”真正惠及企业,让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扎实推进实施国家关于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的各项政策,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市各类产业基金和专项资金。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清费降本减负各项要求,要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无分歧账款,有分歧的也要想方设法尽快加以解决。加快推进网上办税和简约办税,全面实现备案类减免税网上办理、核准类减免税网上预申请,统一网上申请、受理、办理、反馈流程,主要涉税业务实现“一网通办”。

二、落实财政政策支持

进一步落实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在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基础上,设立鄂尔多斯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在基础设施、营商环境、智慧园区、绿色低碳、产业培育等领域支持工业园区发展。

三、加大企业直接融资支持力度

整合现有各类融资支持政策,综合运用贴息、风险补偿、信用保证基金、政银合作产品等方式,加大对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加强普惠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

充分运用贷款贴息、创业投资、担保等多种融资模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贯彻落实“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等市场主体升级行动计划,推动重点企业挂牌上市,有效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股权市场和债券市场进行融资。

第五节 人才保障

一、扎实落实人才扶持政策,构建多层次人才培养体系

坚定“人才强市”理念,不断创造人才集聚、人尽其才的良好机制和氛围。依托国家“万人计划”、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新世纪321人才工程”等一系列重点人才项目,加强各领域人才培养,加强宏观政策引导,给予人才更多支持,吸引和引导先进技术、优质项目及高层次人才等资源向我市流动。

专栏5-1人才引进的“痛点思维”

人才类型

人才引进“痛点”

人才引进策略

产业领军人才

承载平台有限

产业难做大

项目资助、团队配备

研发配套、产品应用

知名投资人才

投资风险大

投资成本高

投资奖励

财政配套

风险补偿

人才类型

人才引进“痛点”

人才引进策略

创新创业人才

创业融资困难

工作平台缺乏

生活压力较大

成长空间有限

场地补贴

创业贷款

住房安居

 

二、刚柔并举,创新柔性人才引进策略

围绕产业链部署人才链,分领域研究制定产业领军人才目标清单,开展专项引才活动;依托高端猎头机构,发挥民间社团以及智库作用,有针对性地寻访和引进产业领军人才;对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顶尖人才团队,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予以引进。秉承“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柔性人才引进理念,通过顾问指导、短期兼职、退休返聘、对口支援等方式,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企业引进人才层次,给予企业相应的引才奖励补贴。对企业引进产业领军人才所需的租房补贴、安家费以及科研经费等人才开发费用,按规定列入企业成本。

第六节 服务保障

按照政府运作和市场运作两类,对重大项目分类。政府运作类项目大力实施国家重点鼓励的特许经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市场运作类项目重点强化政府服务,切实保障项目落地。

一、市场运作类项目:强化政府服务

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设立项目落地工作办公室,重点建设项目由专人负责跟踪沟通;项目落地工作办公室提前了解投资意向,及时完成项目可行性论证,向旗区人民政府提出项目落地意见。对于可落地项目,尽早与投资方签订合同,解决招商项目在洽谈、选址、落户以及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企业完成项目前期备案立项手续后,交由企业进行开发、建设和运营。

二、政府运作类项目:采用特许经营、PPP模式

紧跟国家政策走向,在工业公用工程、智慧园区建设运营、资源环境、生态保护等政府运作类项目中,按照“做好项目储备—规范项目评估—选择合作伙伴—建立合作机制—完善价格机制—防范债务风险—加强项目监督—健全退出机制”的总体工作流程,采用特许经营、PPP模式。财政、发改、工信和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指导并推动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

 

附件:1.鄂尔多斯市工业园区产业引导目录

           2.鄂尔多斯市工业园区主导产业分布图

附件1

鄂尔多斯市工业园区产业引导目录

序号

园区名称

区块数

具体区块

产业基础

主导产业

1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

高新技术产业园

信息产业(云计算、大数据)、节能环保、新材料(锂电池材料、新能源材料、煤基材料)、生物医药

信息技术、新兴产业

装备制造产业园

装备制造(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电子信息、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锂电池材料、碳纤维)

装备制造

轻纺产业园

绒纺加工、制酒、生物制药、食品加工

轻工纺织

2

内蒙古准格尔经济开发区

2

大路产业园

煤化工、煤电铝

能源化工、资源综合利用

准格尔产业园

无机非金属材料、低阶煤综合利用、农副产品加工

无机非金属材料、低阶煤综合利用

3

内蒙古达拉特经济开发区

2

达拉特产业园

煤电、煤电铝、化工(煤化工、氯碱化工、生物化工)、建材(陶瓷、水泥、PVC深加工)、新材料(蓝宝石、碳化硅、石墨烯、有机硅)、轻工(刨花板加工)、农畜产品加工

能源化工、新材料

达拉特物流园

物流

物流及相关延伸产业

4

蒙苏经济开发区

3

江苏产业园

装备制造(煤机)

清洁能源、新材料

圣圆产业园

煤电、煤化工(煤制油、煤制气、低阶煤综合利用)

煤电、煤化工

伊金霍洛物流园

物流

物流及相关延伸产业

5

内蒙古杭锦经济开发区

2

新能源产业园

清洁能源(风电、光伏、生物质能)

清洁能源、新兴产业

独贵塔拉产业园

煤化工(煤制精细化学品)

化工、新材料

6

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

2

蒙西产业园

煤电、氯碱化工、冶金(钢铁及精深加工、先进钢材料、特殊钢铸件)、无机非金属材料(水泥、高岭土、玻璃纤维)

新材料、精细化工

棋盘井产业园

化工(焦化、氯碱化工)

能源化工、新兴产业

7

内蒙古鄂尔多斯上海庙经济开发区

1

上海庙能源化工园

煤电、煤化工(焦化)

能源化工、新材料

8

内蒙古鄂尔多斯苏里格经济开发区

2

苏里格产业园

煤化工(煤制甲醇、烯烃)、新材料(煤基)、清洁能源化工(天然气化工)、清洁能源(液化天然气)

能源化工、新材料

纳林河产业园

煤化工(尿素)、盐碱化工

化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