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优先发展化工新材料、稀土新材料、氢能、新型储能、低空经济等9大优势型产业 ;加快培育生物质能源等5大潜力型产业;超前布局先进核能等3大前瞻型产业。
2024-11-19
《方案》指出,优先发展化工新材料、稀土新材料、氢能、新型储能、低空经济等9大优势型产业 ;加快培育生物质能源等5大潜力型产业;超前布局先进核能等3大前瞻型产业。
《指南》指出,逐步完善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规则和标准体系,推动建立符合国情实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制定出台200项重点工业产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应用场景得到显著拓展。
2024-11-19
《指南》指出,逐步完善重点工业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规则和标准体系,推动建立符合国情实际的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促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7年,制定出台200项重点工业产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应用场景得到显著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共九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突出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导向。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富煤、贫油、...
2024-11-19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共九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能源规划、能源开发利用、能源市场体系、能源储备和应急、能源科技创新、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能源法突出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导向。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富煤、贫油、少气”,同时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资源丰富,发展可再生能源潜力巨大。应对能源需求压力巨大、供给制约较多、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等挑战,需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能源法在法律层面统筹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将为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方案》指出,加快退出不具备供热改造条件、单机5万千瓦及以下纯凝煤电机组,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10万千瓦级及以下纯凝煤电机组和单机20万千瓦级及以下设计寿命期满的纯凝煤电机组。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和灵活性“三改联动”,具备条件的30万千瓦级...
2024-11-11
《方案》指出,加快退出不具备供热改造条件、单机5万千瓦及以下纯凝煤电机组,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10万千瓦级及以下纯凝煤电机组和单机20万千瓦级及以下设计寿命期满的纯凝煤电机组。推进煤电机组节能降耗、供热和灵活性“三改联动”,具备条件的30万千瓦级超临界及以下纯凝机组优先开展供热改造,其它机组开展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
文件指出,到2027 年,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全链条国际竞争优势凸显,优势企业梯队进一步壮大,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新型储能制造业规模和下游需求基本匹配,培育千亿元以上规模的生态主导型企业3—5家。高安全、...
2024-11-11
文件指出,到2027 年,我国新型储能制造业全链条国际竞争优势凸显,优势企业梯队进一步壮大,产业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显著提升,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新型储能制造业规模和下游需求基本匹配,培育千亿元以上规模的生态主导型企业3—5家。高安全、高可靠、高能效、长寿命、经济可行的新型储能产品供给能力持续提升。
《方案》指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基本完成海洋工程排污许可管理;制修订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等一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完成全国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融合。《实施方案》提出了排污许可核心制度...
2024-11-11
《方案》指出,到2025年,全面完成工业噪声、工业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管理,基本完成海洋工程排污许可管理;制修订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方法等一批排污许可技术规范;完成全国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生态环境统计与排污许可融合。《实施方案》提出了排污许可核心制度建设实施路径,明确了深化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路径。
《通知》指出,构建以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为支撑、社会资本为补充的资金投入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新材料大数据中心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鼓励相关政府投资基金按市场化原则予以积极支持。支持新...
2024-11-04
《通知》指出,构建以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机构为支撑、社会资本为补充的资金投入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新材料大数据中心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鼓励相关政府投资基金按市场化原则予以积极支持。支持新材料大数据中心符合条件的相关企业上市融资。承担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的有关单位,需主动参与数据资源节点建设,将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材料领域数据率先向新材料大数据中心汇聚。充分发挥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等数据持有单位作用,加强数据共享与交换。
明确将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鼓励制造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对照基础级...
2024-11-04
明确将构建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体系,按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分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和领航级四个层级开展智能工厂梯度培育,鼓励制造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结果制定智能工厂建设提升计划,对照基础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开展自建自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制定本地区、有关中央企业制定本集团智能工厂培育计划和支持措施,组织开展先进级智能工厂评审认定工作,并推荐符合条件的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
《意见》指出,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科学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就近开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加快提升可再生能源...
2024-11-04
《意见》指出,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科学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统筹推进水风光综合开发。就近开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推动光热发电规模化发展。加快提升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功率预测、智慧调控能力。